課程名稱 |
建築設計 (四) Architectural Design (IV) |
開課學期 |
112-2 |
授課對象 |
工學院 建築與城鄉研究所 |
授課教師 |
林家暉 |
課號 |
BP5053 |
課程識別碼 |
544 U2080 |
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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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
4.0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選修 |
上課時間 |
星期五6,7,8,9,10(13:20~18:20) |
上課地點 |
公館101 |
備註 |
建議修過建築設計(一)~(三)或由建築設計(四)開課教師同意者修習。 總人數上限:12人 外系人數限制: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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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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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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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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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本課程延續建築設計(三)對建築設計方案發展之訓練,進一步以文化教育建築類型設施(小型教育機構)作為訓練範疇,由建築類型、建築計畫、基地調查與分析、設計概念發展、設計草案提出以及表現技法應用之介紹與操作使同學具備探究建築設計核心議題之基本技術、思維與手做能力 |
課程目標 |
本課程的設計希望幫助學生在修 完本課程後可以:
一、對於建築設計之策略與手法 有進一步的了解;
二、對文化與教育類型建築設施 之建築計畫有基礎的涉獵;
三、對建築設計操作的過程有基 本概念;
四、對於文化與教育類型建築設施在設計中所需回應的各種文化政治議題有整合及批判性的了解
五、在設計操作過程中整合並適時地引入其他輔助性課程中所學之技術與理論 |
課程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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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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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另約時間 |
指定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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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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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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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學生困難提供學生調整方式 |
上課形式 |
提供學生彈性出席課程方式 |
作業繳交方式 |
學生與授課老師協議改以其他形式呈現 |
考試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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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由師生雙方議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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